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要求与实践思考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作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特殊需要的食品,其安全性关乎特定人群的生命健康。随着我国特医食品产业的快速发展,销售环节作为连接产品与消费者的“最后一公里”,其经营行为的规范性直接影响到特医食品的使用安全和市场秩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张铂瑾中级工程师等专业人士对特医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要求进行了系统梳理,本文结合相关法规与监管实践,对特医食品销售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探讨。
一、特医食品销售的法律定位与资质要求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医食品属于食品范畴,但其食用人群的特殊性决定了其销售管理严于普通食品。销售特医食品无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但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中应包含“特殊食品销售”或类似表述。对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可依法进行备案管理。值得关注的是,医疗机构内设药房销售特医食品的现象较为普遍,监管部门明确,医疗机构销售特医食品同样应当遵守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的相关规定,不得以药品名义进行销售或变相销售。
二、销售过程中的合规要点
张铂瑾等指出,特医食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在销售场所,特医食品应当专区专柜销售,并与普通食品、药品等进行明显区分,避免消费者误认误购。标签标识方面,特医食品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类别、适用人群、警示说明和注意事项等信息,销售者不得擅自更改标签内容,不得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虚假夸大宣传。针对网络销售渠道,监管部门强调,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特医食品注册证书、产品标签等信息,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对入网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和资质审查,并履行报告和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
三、监管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与治理对策
在监管实践中,特医食品销售环节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部分经营者将特医食品与固体饮料、调制乳粉等普通食品混淆销售,误导消费者;个别母婴店、药店以“推崇”“推荐”名义违规推销未注册的特医食品;某些网络平台存在无资质销售、夸大功效宣传等现象。对此,张铂瑾等建议,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将特医食品销售纳入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重点检查经营资质、进货查验、专区专柜、标签说明书等事项;二是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对销售环节的特医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合格产品;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无证经营、虚假宣传、销售未注册产品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四是加强科普宣传,提升消费者对特医食品的认知能力,引导理性消费。
四、
特医食品销售环节的规范管理是保障产品安全有效的重要屏障。张铂瑾等中级工程师的研究提示我们,监管部门、经营者和消费者应当共同发力:监管部门须持续完善制度、严格执法,经营者须依法依规经营、落实主体责任,消费者须增强辨别能力、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唯有如此,方能推动特医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特定人群的饮食安全与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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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1-03 08:58:21